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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候战略

面向 2037 年的清晰愿景

为实现既定目标,我们重点聚焦四大核心脱碳举措:


剩余排放的处理

即便我们积极采取行动推进气候战略,仍会有部分排放无法避免。未来,我们将通过高质量的气候保护项目对这些排放进行抵消,以实现范围 1 和范围 2 碳排放的净零目标。 

下一步计划:攻克范围 3 碳排放问题

在我们为范围 1* 和范围 2** 制定明确战略的同时,我们已着手推进下一项重要工作:系统性收集与分析整个价值链中的范围 3*** 碳排放问题。范围 3 碳排放包括上游采购的商品和服务产生的碳排放,以及下游产品使用和处置环节产生的碳排放。 

作为第一步,我们已开展重要性分析,识别并优先梳理出最关键的排放热点。基于持续数据收集所获得的洞察,我们将制定全面的范围 3 气候战略——这是我们实现长期气候目标道路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。 


我们的工作重点始终是减少和避免温室气体(GHG)排放,而非依赖排放抵消。根据《温室气体核算体系》(GHG Protocol)的定义,各类排放可分为:
* 范围 1 排放:企业自有或可控来源产生的直接排放。
** 范围 2 排放:企业外购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排放。
*** 范围 3 排放:企业价值链中产生的所有间接排放(不含范围 2),包含上游与下游排放。